藥品與毒品,不過一線之間。 

藥品與毒品,不過一線之間。 

最近小賈斯汀在 Coachella 音樂節舞台上,與螢幕中剛出道的自己一同合唱,那一幕閃閃發光的眼神感動了許多人。很多網友都說,他終於與那個曾經混亂崩潰的過去和解了。

小賈斯汀曾透露自己12、3歲時就接觸過大麻,後續也接觸其他毒品,並坦白當年有鎮定劑成癮的問題。

然而鎮靜劑竟然也是毒品嗎?

這邊就要來看看藥物與毒品的定義到底是什麼了。

以台灣的法規來說,根據《藥事法》第六條的規定:藥品是指包括原料藥與製劑在內的物質,其範圍涵蓋了記載於中華藥典或其他經政府認定之各國藥典、國家處方集及其補充典籍之藥品;或是雖未載於上述典籍,但被用於診斷、治療、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物質 。而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二條:毒品是指具有成癮性、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,以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。

所以藥品跟毒品是可以同時成立的。

以苯二氮平類(Benzodiazepines,BZD)為例,它是目前最常用的安眠鎮靜藥物,常用在安眠、鎮靜、抗焦慮及治療癲癇等用途;但同時它也被列為第三級毒品與第四級毒品,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以及成癮性。

在醫師與藥師的專業控管下,它能緩解焦慮、幫助入睡;但若私下流通或濫用,它對身體的摧殘反而可能會害人,甚至變成強暴犯罪的工具。

藥能助人,也能害人,謹慎的使用才是真正能夠幫助自己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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